ntent="true"> 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8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ntent="true">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438001
ntent="true"> 项目名称: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
ntent="true">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ntent="true"> 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ntent="true"> 采购需求:
ntent="true"> 合同包1(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
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ntent="true">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ntent="true">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ntent="true">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ntent="true">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ntent="true">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ntent="true">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tent="true"> 合同包1(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ntent="true">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 注:①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②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判定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仅需提供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tent="true"> 合同包1(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ntent="true">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ntent="true">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ntent="true">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应提供相关资料;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单位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ntent="true"> 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tent="true">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ntent="true"> 方式:在线获取
ntent="true"> 售价: 免费获取
ntent="true">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tent="true"> 2024年06月1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ntent="true">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ntent="true">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ntent="tru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注册。 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6.项目事宜联系邮箱:gmetb3@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ntent="true"> 名 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ntent="true">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ntent="true"> 联系方式:0754-88691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tent="true">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ntent="true">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ntent="true"> 联系方式:020-83546306、020-83543065
3.项目联系方式
ntent="true"> 项目联系人:杨工、陈工
ntent="true"> 电 话:020-83546306、020-8354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