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黄河流域(陕西段)二噁英等POPs类及新污染物监测能力保持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6     浏览:7    
核心提示: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HZX2024-ZFCG-0067项目名称:黄河流域(陕西段)二噁英等POPs类及新污染物监测能力保持提升项目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X2024-ZFCG-0067

项目名称:黄河流域(陕西段)二噁英等POPs类及新污染物监测能力保持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整机质保期不低于1年(具体详见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河流域(陕西段)二噁英等POPs类及新污染物监测能力保持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 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 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西安市西影路106号

联系方式:0298542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秦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沣惠南路18号唐沣国际广场B座22204室

联系方式:15592475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权牛博

电话:15592475983

陕西秦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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