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司-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第二批-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4-12-20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157    
核心提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七公司- 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工艺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
 
七公司- 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工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七公司- 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工艺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C7ZM2445 )。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C7ZM2445
 
标段(包)名称:七公司- 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外进水过滤器、高排水压榨输送机、捞渣机、倾斜输送机、集水井提升潜水泵、潜水搅拌机、厌氧塔进水泵、换热器、循环泵、混合液回流泵等几个单体内设备的二次深化设计、供应及相应设备指导安装和调试。
 
2.2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现场交货。天气原因不作为影响投标人延期交货理由。
 
2.3交货地点: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石洞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场,具体交货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技术规格书、数据单、数据单附表的要求。
 
2.5 其他:
 
(1)报价为到项目现场的含税价格,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报价单包含设计费、材料费、制造费、防腐费、检测试验费、集成费、包装费(防护包装、运输防护固定等)、运杂费(装车、运输、保险等)、保险费、税费、指导安装费、指导调试费、指导试运行费、满足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技术培训及服务、备品备件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提供的深化图纸及辅材需通过业主方审批。
 
(2)开标过程中解密未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接受我司所有招标资料内容,合同模板内容。若未按相关要求执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化学云采”注册供应商且不得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满足业主相应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至少提供2份2021年1月1日以后)不低于2万吨/日污水厂类似工艺设备系统的类似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附件要求签署并提供技术性能及质量保证承诺书。
 
(6)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似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8)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异常名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以及所代理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 注册、登录
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投标人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投标人须访问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平台登录地址:http://bid.cncecyc.com。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否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从2024-12-20 10:00起至2024-12-25 23:59止(北京时间)
 
6.2购标
 
是否需要购标:否
 
6.3获取方式:
 
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路径:【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7. 投标保证金
是否需要响应保证金:否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31 16:00
 
8.2递交方式:
 
是否线上提交:是
 
投标人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下载地址:【门户】-【帮助中心】—【相关下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使用CA进行签章与加密后上传到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路径:【我的项目】-【操作】-【递交投标文件/网上报价】。
 
8.3CA证书
 
是否需要CA证书:是
 
(1)CA证书用途说明:制作标书时进行签章与加密、开标时进行解密,确保招标过程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2)CA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可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CA办理】进行在线申请,以及查看CA证书使用教程。
 
(3)CA证书办理周期:一般需要2~4工作日(含邮寄时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避免错过投标。
 
(4)CA证书使用须知: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提前检查CA证书有效期,如CA证书已过期,请提前进行证书更新,切勿在制作标书、上传标书、开标解密期间进行CA证书更新,以免造成无法参与投标开标的情况。
 
8.4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
 
(2)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
 
(3)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投标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9.1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4-12-29 09:00 (北京时间)
 
9.2提问与澄清方式
 
提问与澄清均通过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进行,投标人可进入【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招标文件澄清管理】进行提问与澄清文件的查看。
 
10.开标
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操作路径:【我的项目】-【操作】-【参与开标会】,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
 
是否需投标人参与现场开标:否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化学云采网http://bid.cncecyc.com发布。
 
12.其他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足招标公告第3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合格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本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和中标单位的承诺书、投标书均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卖方必须接受合同模板条款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而拒绝签署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还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30%的设备预付款(收到有效增值税发票后45天内),供应商需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保函开立银行为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之一的支行或以上等级银行机构其中之一,其保函文本必须按照附件四:保函模板中的内容及格式开具)设备运至现场,经验收、报审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中已送达的设备费的65%(收到有效增值税发票后45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且资料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中已送达的设备费75%(收到有效增值税发票后45天内);联合试运转完成,且资料已提交档案馆,竣工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中已送达的设备费97%(收到有效增值税发票后45天内);剩余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收到有效增值税发票后45天内),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起算日期为联合试运转完成之日,支付方式为资金或汇票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537号
 
邮编:610100
 
联系人:张敏
 
电话:028-68931159
 
邮箱:zhangm1@cnce7.com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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